为深入贯彻中管高校纪检体制改革精神,推动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落实职责领域的监督主责,切实履行好纪委“再监督”职责,突出对“关键少数”“关键领域”的日常监督,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部署,学校纪委开展了纪委书记与职能部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工作。
9月17日、18日上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成恩同志带领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分别与党委组织部、党委人才办(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和资产管理处(国资办)部门领导班子进行谈话。纪委办公室对各部门业务领域相关的问题线索及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等进行通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各自主责监督责任内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部门工作廉政风险隐患及下一步工作举措等进行了汇报。同时,谈话将巡视整改监督检查“回头看”一并纳入,各部门汇报了所承担整改任务的最新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思路举措等。
李成恩介绍了谈话工作的背景、必要性和主要目的,并分别有针对性的提出要求,要做到“心中有数”,梳理明晰职责领域的廉政风险点,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破难点,在人员廉政教育、建章立制、完善内控等方面下功夫。要做到“肩上有责”,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主责监督意识,主动监督、善于监督,完善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要做到“干中有为”,在建立监管责任清单、加强监督检查、提升监督能力、用好“四种形态”、强化追责问责等方面持续用力,切实加强本部门本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巡视整改,李成恩要求各部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保持巡视整改不松劲、不停步,注重方式方法,坚持整改与日常工作统筹推进,确保取得成效。
此项工作是落实中管高校纪检体制改革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学校纪委先期已制定谈话方案,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第一批谈话对象涉及7个部门,下一步将按照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的思路陆续开展,力争年底实现所有中层正职谈话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