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58号文件精神和中管高校纪检体制改革任务要求,推动学校二级党组织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校纪委履行监督专责,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强化对“关键少数”的日常监督,继上学期纪委书记与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全覆盖后,于近日启动了纪委书记与学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工作。
5月21日、22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成恩同志带领纪检监察、党委巡察部门有关负责人分别与化工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党委书记郭新闻、贾凌云和孙伟等3位同志进行谈话。学校纪委认真制定谈话方案,规范谈话流程,继续坚持“一对一”谈、“双向交流互动”、通报有关情况等经验做法,并增加了配发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有关学习材料等内容,保证谈话质量。谈话中,学校纪委向谈话对象通报其所在单位相关问题线索及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提请其了解关注;党委巡察办公室通报校内巡察发现二级党组织管党治党存在的共性问题,督促其未巡先改。谈话对象重点围绕本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党治党和事业发展存在问题不足及下一步改进举措和有关建议等进行了汇报。
李成恩简要介绍谈话背景和目的,结合《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做”三方面展开谈话。李成恩强调,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职责所在,也是中央要求和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结合学部(学院)实际,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党的“六大建设”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四个方面解读二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内涵。要求各二级党组织结合实际认真贯彻中央印发的《规定》,增强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做到书记牵头抓总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分兵把守各负其责,“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共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此项谈话工作将按计划陆续展开,年内实现纪委书记与所有学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