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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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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校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关于中秋、国庆期间 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
2017-09-30   校园门户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巩固巡视整改成效,学校党委、纪委就严明“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土特产品等节礼;严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券、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购买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的门票;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严禁组织超标准公务接待活动;严禁组织名目繁多、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严禁以培训、考察、休假、度假等名义组织各种形式的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回校参观的党员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严禁领导干部利用电子商务、社交网络、支付平台收受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接受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组织的健身、娱乐和旅游活动;严禁向上述单位和个人摊派有关费用。

严禁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涉足色情服务场所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借用学校公务车辆,“两节”期间所有公务用车封存停驶,特殊情况由公务用车所属部门领导审批;严禁超标准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没有休止符。学校各级党委(党支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以近期中共教育部党组、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鉴,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抵制不良风气思想根基。全体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学校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部门,严肃问责追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学校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411-84708306;

举报信箱:jjwbgs@dl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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