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纪委、纪工委(纪律检查委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回应中央巡视意见的整改要求,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督促二级单位党组织切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二级单位纪委落实好监督责任,现对二级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范围
2017年1月—2017年12月
二、检查的内容
重点检查二级单位党组织开展的以下工作情况:
1.党组织书记协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情况;党政一把手对纪委工作支持、指导情况;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2.按照学校党委部署,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3.加强党的建设情况,特别是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4.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5.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重要规章制度情况;
6.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情况;
7.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
8.按照学校关于基层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需落实的其他事项。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纪委、纪工委(纪律检查委员)要向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报告,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此项工作;
2.各单位纪委、纪工委(纪律检查委员)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采取调研、约谈、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认真细致做好检查工作,学校纪委将随机抽查部分二级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情况;
3.各单位完成专项检查工作后要形成专项工作报告。报告分为三个主要部分:一是精炼总结2017年全年本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经验做法(有数据支撑的尽量提供相关数据),体量为报告的30%;二是重点查摆本单位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体量为报告的40%;三是提出下一步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体量为报告的30%;
4.报告要求格式统一、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
5.该报告形成后须经本单位党组织会议审定,上报时须本单位党组织书记、纪委(纪工委)书记(纪检委员)签字。
6.各单位专项检查报告须在12月30日前提交学校纪委办公室,书面报告送至主楼502,电子版报告发送至jjwbgs@dlut.edu.cn
联系人:孙海英,联系电话:84708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