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学校党委、纪委就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1.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
2.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踏青、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
3.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
4.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5.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
6.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7.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
8.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9.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捧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10.严禁借祭扫或亲属下葬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学校公车使用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车监管,除值班值守应急工作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定点停放、封存管理。财务部门要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和公务开支审核审批制度,加强公务支出报销审核把关。
各级纪检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以钉钉子精神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信访举报和发现的问题线索即收即报、快查快办、严格执纪,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同时,充分发挥通报曝光的警示震慑作用,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学校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411-84708306;
举报信箱:jjwbgs@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