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网络举报工作的有关要求,学校纪委即日起停止使用互联网邮箱(jjwbgs@dlut.edu.cn)作为举报受理渠道。来信、来访、来电等受理方式不变。
学校纪委主要受理反映有关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不予受理;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不予受理。
根据有关规定,举报人对所检举控告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诬告陷害、制造假证等行为,纪委将严肃追究相应纪律责任。
中共大连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