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并加强普法宣传的通知》(国监发[2021]1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校纪委为全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党委为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征订了《条例》读本。请各单位统计好相应人数,于12月17日17:00前到纪委办公室(主楼507)领取。
各级党组织、机关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交流,将学习融入日常工作之中,长期坚持,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确保学习取得实际成效。各学部学院可视具体情况,为本单位其他依法履行公职人员征订《条例》读本,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请各级党组织、机关各部门将《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形成简要情况报告(1500字以内),于12月24日17:00前发至纪委机关邮箱(jiweiban@dlut.edu.cn)。
联系人:周亦然 84706504
中共大连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