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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学校2022年纪检监察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4-13     (点击数:)

各纪工委、二级纪检组织(纪检委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全面推进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水平与实践创新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纪检监察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年度课题申报方向聚焦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旨在提升中管高校纪委履职能力和工作成效,围绕健全新时代高校党内监督机制探索,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申报课题可参考《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纪检监察理论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也可根据指南自拟题目。选题要求符合学术规范,具有一定理论或实践创新,对解决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一定现实指导和借鉴意义。

二、申报类别

本年度受理申报的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2022年度立项课题无研究经费支持),课题研究周期均为2年。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主要面向学校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同时鼓励各级党务工作者或从事与纪检监察领域相关教学研究的专任教师申报。

2.申报人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熟悉高校纪检监察或党务工作,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和实践工作基础。

3.申报人要有良好的学术精神,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够恪守学术道德和研究规范,研究工作时间能够得到保障。

4.申报人必须为实际研究人员,不得搞挂名、代替申报等弄虚作假行为。

5.以课题组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不含课题负责人),鼓励跨单位,机关与基层人员联合申报。

6.课题申报需遵守《大连理工大学纪委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附件2)。

四、申报流程及有关要求

1.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二级纪检组织开始组织申报。各单位需于5月16日17:00前将《大连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理论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大连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理论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二份),《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报学校纪检监察机关(主楼507室),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材料。如因疫情影响校园未解封,可先发送电子版,纸质版待解封后一周内报学校纪检监察机关。

2.申报截止后,学校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申报情况,本着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本年度各类课题拟立项数,组织相关专家评委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在校内网站进行公示。

3.课题公示期结束后,学校纪委下发《课题立项通知书》,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4.自课题批准日起满一年时,学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立项课题中期考核。通过考核后,研究继续进行,未通过考核的予以撤项。

5.自课题批准日起满两年时,课题组需填报《大连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理论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附件5)及相关研究成果材料,学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有关专家对立项课题进行结项验收。

6.学校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大连理工大学纪委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对课题研究实施全过程管理,对于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或发现有违学术道德行为的,将对课题予以撤项;情节严重的,将对课题负责人及相关课题组成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课题申报联系人   孟秀英  闫兆敏

课题材料发送邮箱:jiweiban@dlut.edu.cn

联系电话: 84706617   15898153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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