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成风成势,不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学校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
各二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把纠治“四风”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大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和日常工作始终,以严的基调、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毫不动摇纠治“四风”。要落实深化“四早”监督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辽宁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强化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双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把强化作风建设同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抓纪律意识、抓工作作风、抓行为规范,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自查,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将遵规守纪意识入脑入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自觉反对奢侈浪费等不良行为,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铁规矩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二、坚持严于律己,做到令行禁止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节假日是“四风”问题的“频发期”,要时刻绷紧“纪律弦”,严防“节日病”,守好“廉洁关”。要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传承和弘扬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以查处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镜鉴,自警自励、知纪守纪,风清气正过“廉节”。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有关纪律要求,严守纪法红线,坚守清廉底线,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坚决抵制在节假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校园安全等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失守导致违纪违法问题、事故事件发生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坚持一严到底,强化正风肃纪
学校各级纪检组织要紧盯双节节点,一严到底寸步不让纠治“四风”。紧盯节点易发多发的作风顽疾,对违规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及节日期间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天价月饼、蟹卡礼券等易发多发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关注采取物流快递、电子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背后的不正之风,不断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置,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不断强化警示震慑,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坚定和韧劲反复抓、抓反复,以钉钉子精神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各二级纪检组织、纪检委员要切实加强纪律提醒及监督检查,如遇重要情况或发现突出问题,应及时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报告(邮箱jiweiban@dlut.edu.cn)。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附件2: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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