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龙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龙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担任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期间,同意使用“小金库”资金;在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北校区项目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违规发包工程项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龙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讨论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龙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