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党委巡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执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的有关指示和决议,向学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学校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解决巡视组提出的重大问题,对巡视发现的重要问题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五)研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
(六)向学校党委报告巡视工作有关情况;
(七)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八)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